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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1/20) 来源:天水市三院 财务科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53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承担着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甘肃省精神卫生培训基地、甘肃省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陇东南医学戒毒中心和天水市精神病社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天水市睡眠医学中心和天水市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天水市心理热线服务中心、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心理援助热线中心、心理疏导服务中心等职能。主要开展各类精神疾病、心理行为障碍、睡眠障碍、老年痴呆症等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以及心理咨询、心理检测、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医针灸及治疗、灾后人群心理危机干预等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医院总占地面积4.6万平米,医疗及其辅助用建筑面积3.6万平米,编制病床700张。现设置临床科室21个、医技科室6个、行政后勤部门14个、司法鉴定所1个。精神科、医学心理科分别是甘肃省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心身疾病科是市级医疗卫生重点学科

 

    二、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全年收入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1016.00万元,比2021年预算1030.23万元减少14.23万元,降低1.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6.00万元,比2021年预算1030.23万元减少14.2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预算经费压减。

    ()全年支出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1016.00万元,比2021年预算1030.23万元减少14.23万元,降低1.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6.00万元。

    1、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39万元,公用经费0.61万元。比2021年预算112.23万元增加5.16万元,增加4.6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98万元,比2021年预算918万元减少20万元,降低2.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压减。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898万元。

    ()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916.14万元。

    ()非税收入

    2022年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无非税计划征收。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相同。

    1.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相同。

    ()培训费

    培训费0万元,与2021年相同。

    ()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与2021年相同。

    ()机关运行费

    部门整体机关运行费0万元,与2021年相同。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92.6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二个项目,即对床位补贴和取消药品加成对公立医院的补助项目,资金共计878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对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两个项目自评绩效情况如下:

    ()床位费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0万元,执行数为702.91万元,完成预算的91%。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采购药品和医疗卫生材料,验收合格率100%。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按照招标采购规定程序,采购医疗设备和卫生材料,有效提高了医院的硬件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发展专科特色,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药品加成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万元,执行数为102.81万元,完成预算的95%。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采购药品和医疗卫生材料,验收合格率100%。推进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促进持续合理用药、降低患者负担,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保证医院健康发展。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床位费补贴绩效目标表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绩效目标表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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