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副主任刘士华、省卫计委副主任王晓明、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教科文卫处处长贺国龙、省卫计委政法处处长曹晓源一行十人组成的《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立法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建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有信、市卫计委副主任范多智等陪同,来到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就《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及《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立法进行了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参观我院病区)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参观我院病区)
市三院院长丁志杰介绍了医院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向调研组汇报了该院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的情况以及存在的实际问题。他提出,《精神卫生法》明确了医患责任,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充分保障了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保障了医疗安全和精神卫生机构的稳步发展,也有效推动了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但在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的过程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参观我院心理科)
(集体合影)
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例如:经治疗康复达到出院条件的患者,因监护人监管不力或无监护人等原因,造成患者过度依赖住院治疗而有家难回;有的“三无”精神病患者因无本地户籍,无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而医院救助资金有限,导致患者因无人监管而滞留医院,造成费用拖欠;医疗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开展精神疾病患者功能康复训练工作暂明确资金保障,导致工作难以为续。作为专科医疗机构,我们期待《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能够对这类问题做出更加详尽、实操性更强的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应享有的权益。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参观我院艺术行为治疗中心)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参观了市三院心理综合门诊、睡眠医学中心、艺术行为治疗中心和中西医结合病区。刘基副主任委员对医院目前在精神卫生领域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强调,天水市三院是甘肃省规模最大、享誉西北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在医疗设备、治疗技术、病员活动、精神科护理等各方面在省内同行中走在前列,对《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合工作实际,为甘肃省制定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提供了有力依据。他希望市三院以更加精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为全省精神卫生工作做出更大贡献。(张炳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