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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院歌的通知
(2018/7/19) 来源:天水市三院 办公室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53年,经过65年的发展,已成为省内规模最大、医疗技术和知名度较高,在中西部地区享有盛誉,集医疗、预防、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现代化精神卫生机构。为迎接医院65周年华诞, 弘扬建院六十五载积淀的文化底蕴,更好地传承天水三院“仁爱、奉献、超越、争先”的院训精神,丰富和拓展医院文化的内涵,塑造医院的特色文化形象,彰显医院品牌与影响力,现面向全院以及广大社会人士征集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院歌。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方式:

   

    全院职工及所有关心、支持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要求

 

    院歌,是医院宗旨的艺术表达形式。院歌的歌词,体现医院的办院理念、服务宗旨和救死扶伤的神圣天职,内容积极向上,内涵丰富,寓意深长。

    (一)整体要求内涵丰富,寓意深长,言简意赅,具有韵味。能充分反映建院六十五年的历程、文化底蕴、发展蓝图,体现医院的办院理念和服务宗旨。

    (二)歌词以弘扬医院文化为主旋律,展现出医院以人为本,大医精诚,无私奉献的特色人文精神。词句优美、流畅、琅琅上口,富有朝气和感染力,达到振奋精神、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效果。

    (三)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要求结构严谨、旋律优美、明快流畅、充满活力、给人以鼓舞和力量。歌曲要易于传唱,演唱形式适合独唱和合唱。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征集属于无偿征集。所有参选作品要求为原创,附有创意文案说明。词、曲请打印在A4纸上。报送时需提交作品简谱,有条件者可提供作品音频小样。投寄稿件除写明:联系方式、地址以外,还应写明“该设计系本人特为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所创作,真实无假,并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签名,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备份。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参赛作品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参赛者向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提交的所有作品均视为已经放弃了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所有,医院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应征作品一经采用,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等)均属于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除征集单位授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再宣传或其他形式的推广应用,否则,征集单位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保证对作品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征集活动截止后,评选工作将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评委由医院聘请相关人员组成。

    奖励办法根据征集情况另行制订。评选结果也将通过医院网站和微信平台,及时向大众公布。

 

    五、征集截止日期及投稿方式

 

    (一)征集截止日期:2018727

    (二)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投稿

    邮箱: ts3ybgs@163.com

    2、邮寄信件投稿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精表路17号。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办公室

    邮编:741000,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院歌投稿”字样。

    联系人:靳鸿娟   联系电话:0938-8365298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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