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文明委〔2020〕9号)文件精神,经过严格复查评审,2020年11月,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近日,市文明办为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颁发了由中央文明委印制的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证书。
近年来,特别是2017年创建为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市、区文明办的悉心指导下,在辖区办事处和社区的支持配合下,医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医院建设发展为中心,以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党建活动、文明优质服务活动、结对共建活动等一系列文明实践活动,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赋予了文明创建更多的医院文化内涵,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凝聚力向心力。作为全市精神卫生医疗服务的窗口单位,医院始终坚持把追求患者满意度和社会满意度作为核心目标,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为让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过程,构建诚信医院,优化服务水平,践行服务承诺,履行医院使命,积极参与全市创城工作,以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就医患者覆盖周边省(区),年门诊量突破15万余人次,住院患者超7000人次,精神科连续三届被评为“甘肃省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医学心理科是“甘肃省医疗卫生重点专业”,在西北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医学精神司法鉴定业务能力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2017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人文爱心医院等荣誉称号。2021年成功晋升为甘肃省首家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
今后,我院将继续以“全国文明单位”为导向,以成功创建全省首家“三甲”精神病专科医院为契机,充分发挥先进、先行、先锋作用,继续健全硬件设施,强化氛围营造,不断挖掘新亮点,形成自身特色,拓展文明新成果,为全省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提升和社会和谐贡献力量。(武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