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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环境公开信息
(2016/12/16) 来源:天水市三院 总务科
 

 

    一、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天水市精神病医院)

    2、单位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精表路17

    3、组织机构代码:43836098-3

    4、法人代表:丁志杰

    5、联系方式:0938-8363519

    6、生产经营产品及规模:医院创建于1953年,占地面积46563平方米,建筑面积38042平方米,现编制病床700张,有正式职工352人,其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6人,服务范围涵盖周边省区,全年门诊量13万多人次,收治住院病人6000多例,是全省医学精神司法鉴定中心、药物依赖治疗中心和天水市精神病社区康复指导中心。

 

    二、排污信息

    1、废水主要污染物: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等;废水产生来源为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主要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3、排放方式: 业务综合楼、重性精神病住院楼各建污水处理站一座,日处理医疗废水能力分别为60立方、100立方,主要生产工艺为二级生化处理,主要原材料为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二氧化氯。生产污水经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器除尘处理后排入大气。

    4、排放口数量:医院就诊区、家属区各设1个污水排放口,1个废气排放口。

    5、排放浓度和总量。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即为化学需氧量为500毫克/升。生产污水监测情况为2014年化学需氧量监测值为212毫克/升,PH值为7.46毫克/升,悬浮物(SS)为44毫克/升,年生产污水排放量为5001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6吨,悬浮物(SS0.06吨;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I时段限值,即烟尘为250毫克/立方米。经天水市监测站监测,烟尘为229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年排放总量为:烟尘1.46吨,二氧化硫7.07吨,氮氧化物6.76吨。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

    1、业务综合楼和重性精神病住院楼污水处理站,经市环保局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至今,运行正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我院已与陕西建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合同,运营费用为35万元/年,由该公司提供环保技术支持并进行维护。

    2、锅炉水膜除尘设施运行正常。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天环函发【201259

    2、《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重性精神病住院楼项目》天环函发【2014159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8月进行了修订,同时天水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一、单位概况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天水市精神病医院)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精表路17号,隶属于天水市卫计委,法人代表:丁志杰,组织机构代码:43836098-3,联系电话:0938-8363519;医院创建于1953年,占地面积46563平方米,建筑面积38042平方米,现编制病床700张,有正式职工352人,其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6人,服务范围涵盖周边省区,全年门诊量13万多人次,收治住院病人6000多例,是全省医学精神司法鉴定中心、药物依赖治疗中心和天水市精神病社区康复指导中心。

    主要产生危险物的地方:废水加氯处理和医疗废物的产生→ 收集→保管→ 转运。上述物质在突然泄漏、操作失控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着火灾、人员中毒、污染环境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

    我单位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性是液氯储存、使用及医疗废弃物存在的危险。医疗废弃物是医院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大量细菌、病毒及化学制剂的废物。主要包括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医疗敷料类、检查器材及检查残余物、病理检查标本、生物培养物、传染病人的生活垃圾、病人专用衣物和床上用品、污水等。联合国环境规划已将医疗废弃物列入第一类危险废物。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的健康,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发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未经处理的医疗废物直接由环卫部门处理和未经处理的污水、病人排泄物直接排放。我院使用可燃无害软容器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密封包装,临时贮存在密封防泄漏的专用容器或者贮存室内待收运。医疗废弃物的贮存地点和设施符合环保、环卫和卫生防疫等标准。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进行消毒、毁形,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各种感染性废物,依照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进行处理。

    我院的医疗废弃物由具备资质的处置单位收集处理并签订合同。处置单位的收运车辆使用全密封式专用车,直接到我院的医疗废弃物贮存地点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容器、运输工具每次使用后进行消毒处理。禁止将医疗废弃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弃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弃物的设施、场所,设置识别医疗废弃物的明显标志。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并经环保监测部门监测,达到无害化标准;未达标准的不得转作他用。

 

    二、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性环境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区域内发生的突发性液氯污染及医疗废弃物造成的事件。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1、组织体系

    医院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院长、主管环保的副院长及院办、总务科、院感科、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保卫科等部门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院办),日常工作由总务科负责。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院长任总指挥,主管环保的副院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全院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院办。

    2、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①、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②、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③、检查督促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⑥、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⑦、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院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组织指挥全院的应急救援工作。

    救援队伍的分工:医院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救援队伍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事故的救援及处置。其任务分工如下:

    (1)通信联络队:由信息科负责。

    (2)治安队:由保卫科负责。

    (3)抢险抢修队:由总务科负责。

    (4)医疗救护队: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

    (5)运输队:由院办负责。

 

    四、危险源情况与判断

 

    根据本单位使用液氯及产生医疗废弃物的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三个危险场所(设备)为应急救援危险目标。

    1号目标:污水处理站液氯设施。

    2号目标:医疗废弃物产生及暂停位置。

    3号目标:医疗废弃物处理或转运过程。

 

    五、预警

 

    (一)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性环境事件可能出现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预测分析以及环境事件认定标准,将预警级别分为两级:一般和重大。

    (1)、一般污染事故

    ①、由于污染与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下;

    ②、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2)、重大污染事故

    ①、由于环境污染与破坏行为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②、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③、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④、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⑤、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二)预警措施

    指挥领导小组在得到可能发生污染事故信息后,立即向有关领导发出预警信息,并通知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同时向天水市卫计委、天水市环保局、天水市公安局、天水市消防队、天水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报告。

    指挥部在接到预警出警命令后,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收集相关信息,报告指挥领导小组,以初步判断应急响应的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六、信息报送与处理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医院发生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天水市卫计委报告,同时向天水市环保局、天水市公安局、天水市消防队、天水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

    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级、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请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七、应急处置与安全防护

 

    我院已与陕西建华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合同,运营费用为35万元/年,由该公司提供环保技术支持并进行维护;但在储存、使用等生产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液氯泄漏事故,主要部位如前所述的目标,其泄漏量视其漏点设备的腐蚀程度、工作压力等条件而不同。泄漏时又可因季节、风向等因素,波及范围也不一样。事故起因也是多样的,如:操作失误、设备失修、腐蚀、工艺失控等原因。

    液氯泄漏轻微事故,可因设备的微量泄漏,由岗位操作人员巡检等方式及早发现,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液氯泄漏一般事故,可因设备的少量泄漏,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或其他人员报告等方式及早发现,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液氯泄漏重大事故,可因设备事故、液氯储罐的大量泄漏而发生重大事故,操作人员虽能及时发现,但一时难以控制。毒物泄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伤害,波及周边范围:无风向10m左右,顺风向波及20m。当发生液氯泄漏事故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总务科、院办报警说明发生地点及报告人姓名,并采取一切办法切断事故源。

    2、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泄漏事故发生源点、泄漏部位和原因,凡能经切断物料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堵漏或抢修的具体措施。

    3、院办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天水市环保局报告,并根据泄漏情况向可能波及的区域所在的友邻单位发出报警,通知人员迅速撤离至半径150的隔离区外(顺风200),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 通知指挥部成员及特勤大队和各救援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安排专人到大门或路口接警。

    4、指挥部成员按专业对口迅速向主管上级及公安、安全生产、卫生监督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特勤大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消防人员配戴好防毒面具,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中毒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中毒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6、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配合消防队立即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时,应请求专业防化队伍支援。

    7、总务科到现场后应立即配合环境监测人员进行现场监测工作,查明液氯浓度和扩散情况,根据当时风向、风速,判断扩散的方向和速度,并对泄漏下风扩散区域进行监测,确定结果,监测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必要时根据指挥部决定通知扩散区域内的群众撤离或指导采取简易有效的保护措施。

    8、治安队到达现场后,担负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纠察,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如当液氯扩散危及到院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区外过往行人在指挥部指挥协调下,向上侧风方向的安全地带疏散。

    9、医疗救护队到达现场后,与消防队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对中毒人员应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10、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抢修设备,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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