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市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53年,现为西北地区规模较大、医疗技术先进、享誉中西部地区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承担全省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陇东南医学戒毒中心和天水市精神病社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甘肃省农村地区试点工作等职能。主要开展各类精神疾病、神经症、癫痫、心理行为障碍、睡眠障碍、老年痴呆症等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以及心理咨询、心理检测、精神病司法鉴定、医学戒毒、中医针灸及治疗、灾后人群心理危机干预等业务。先后荣获全国、全省精神病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五一巾帼奖、天水市最具魅力医院、最具公信力医院等称号。
目前占地4.6万m2,建筑面积3.6万 m2,设700张病床,在职职工522余人,在420名卫生技术人员中,有40名高级职称、100余名中级职称人员。现设置业务科室19个,其中门诊2所,精神科病区7个,中西医结合科1个,中医康复科1个,医学心理科1个,心身疾病科1个,睡眠医学科1个,医技及其他辅助科室5个。配备国内领先的检测诊断系统(心理CT)、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俗称洗脑机)、睡眠呼吸监测系统、16排螺旋CT、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化学免疫发光分析仪、血药浓度分析仪、多参数生物反馈治疗仪、脑地形图诊断仪、600maX线机等尖端医疗检查治疗设备,临床用药水平与东部发达地区同步。
医院治疗手段丰富,疗效显著。对精神病的治疗除采用传统药物治疗外,还开展心理、中医、中西医结合、针灸理疗、音乐、体育、劳作、艺术行为和生物反馈等综合治疗措施。精神分裂症、癫痫、抑郁症、心身疾病、睡眠障碍等专科疗效确切,医学精神司法鉴定、医学戒毒业务居全省领先水平。医院已形成完整的精神疾病治疗康复体系,其中精神科是“省级重点医学专科”,心理科和心身疾病科是“市级重点医学专科”,在西北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就医患者覆盖周边省(区),全年门诊量14万余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7000多例,占全省精神科住院患者总数的1/3强。
每年有3-5项科研项目获科技进步奖,有近百篇学术论文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上发表。同时,与北京、上海、河北、四川等省、市的精神卫生机构建立了长期的业务交流关系,挂牌设立了兰大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实训基地和甘肃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开通了网络视频会诊查房系统,医院的技术水平和知名度逐年提高。医院以雄厚的技术力量、综合性的治疗手段、丰富的娱疗设施、开放的管理模式、独特的医院文化、人性化的服务理念、舒适的病房、优美的就医环境,赢得了社会和患者及其家属的认同。
为改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加快人才强院步伐,促进医院发展,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医疗护理事业,了解精神科护理工作性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精神科护理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4、执业资质:往届毕业生需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需在报名现场查询其今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成绩,两科均需达到合格成绩;
5、中专学历者须为天水籍户口,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不受生源地限制;
6、五官端正,年龄18至28周岁,身高男性165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7、经医院体检,身体健康。
二、招聘人数:30人。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填写《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一份;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938-8360569(王老师、赵老师);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
3、报名地点: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综合楼11楼);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身份证、毕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户口簿,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医院人事科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8月29日下午,地点在医院人事科;
6、考试: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护理技能操作和面试三部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上午8:30。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护理技能操作考试人员。护理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上午8:00开始,按照考试成绩,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2016年9月2日上午8:30。面试结束后,在综合成绩中(总分)对具有大专学历者加3分,本科学历者加5分。
理论知识考试、护理技能操作和面试地点:医院门诊综合楼12楼多功能厅。
7、评分标准:结合理论知识考试、护理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为40%,护理技能操作考试为30%,面试为30%。
8、在总招聘人数不变的前提下,考虑到精神科护理工作的特殊性,男性报考人员将择优录取(不超过10人)。
9、公示:对拟招聘的编外护理人员进行公示,时间:2016年9月3日—5日。
10、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时间:2016年9月6日早8:00,地点:医院综合门诊楼。
11、组织新招聘编外护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时间:2016年9月7日—9月13日。
12、以上各项考试、面试和体检等时间如有变化,将在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四、管理方式
对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新聘编外护理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制合同,工资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志杰 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杨国宏 院党委书记
成 员:周长生 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元前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侯爱国 副院长
李 刚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建民 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人事科科长
雷志洁 护理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人事科,张建民兼任主任,雷志洁兼任副主任,成员:陈 妍、石 瑞、王晓洁、赵东娟。
本方案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38—8327858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