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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示
(2016/8/9) 来源:天水市三院 财务科
 

 

    一、单位主要职责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天水市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53年,为差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为西北地区规模较大、医疗技术先进、享誉中西部地区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承担全省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陇东南医学戒毒中心和天水市精神病社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甘肃省农村地区试点工作等职能。主要开展各类精神疾病、神经症、癫痫、心理行为障碍、睡眠障碍、老年痴呆症等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以及心理咨询、心理检测、精神病司法鉴定、医学戒毒、中医针灸及治疗、灾后人群心理危机干预等业务。先后荣获全国、全省精神病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甘肃省五一巾帼奖、天水市最具魅力医院、最具公信力医院等荣誉称号。

 

    二、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医院占地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编制700张病床,设置临床科室14个、医技科室4个、职能科室16个、司法鉴定所1个。病员来自甘肃全省及周边省区,年门诊量9万多人次,年住院4200多人次,占全省精神科住院患者总数的三分之一。

医院现有在职人员539人(其中:在编人员351人,临聘人员188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159人。卫技人员中有高级职称27名,中级职称近百名,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甘肃省优秀专家1名,天水市“222”跨世纪科技创新人才2名,天水市“1112”科技拔尖人才7名,已形成一支医术精湛、搭配合理的专科医疗队伍。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总收入为11639.6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5.39万元(为重性精神病监管与治疗经费),总支出为10740.76万元,本期结余911.32万元全部转入事业基金,年末结转和结余3万元(重性精神病监管与治疗项目仍在执行中)。本年总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9.21万元,事业收入(即:医疗收入)10398.4万元,其他收入72.1万元。本年总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700.68万元,项目支出40.08万元;基本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1181.6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我单位财政补助“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均为零所列支“三公经费”为本单位自有资金支出数。2015年“三公经费”20.37万元,较上年减少31.62%,减少9.42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长0 % 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2015年度我院未派遣因公出国人员。2.我院实有车辆4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14.21万元,比上年增长10.05% 增加1.27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12月我院使用财政资金13.9万元购置救护车一辆,2015年未购置公务用车;(2)公务用车运行费14.21万元,比上年增长10.05% 增加1.27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新增救护车一辆故2015年公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3.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费6.45万元,比上年减少18.87% 减少1.5万元,其中:(1)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共61569元;比上年减少22.52%减少1.79万元;(2)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比上年增减 0 %,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由于我院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及费用,故本年接待费用有所降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故附件:公开08表无填报数字。


  六、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附件: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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