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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时期谢绝家属探视和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医院的通告
(2020/1/28) 来源: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加强医疗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传播路径,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向我院渗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卫生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照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到疫情防控结束的这一段时期,在我院实施谢绝家属探视和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不发热的无病症状态下也可以传染他人,因此在疫情防控时期各病区一律谢绝家属探视。病区工作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劝告家属近期不要来医院探视住院患者。不听劝告坚持要来探视者,病区有权拒绝接待。

    二、因口罩等防护物资严重短缺,我院工作人员和在院患者都无法配备齐全,因此凡是新入院患者及陪护家属,请自备口罩,必须佩戴口罩入院就医,请省内外患者家属谅解。

    三、因我院系精神病专科医院,不具备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疗条件,凡是来我院就医的患者,如果出现发热症状,请先到定点医院就诊,病好后再来我院就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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