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为避免门诊患者过多造成交叉感染,请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缓来院就诊。已预约挂号的患者请尽量按照预约时段至门诊就诊。
尊敬的病友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对天水市三院的信任!我院是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确保日常医疗服务有序开展,根据《国卫办医函(2020)86号》文件,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情况,现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就诊时告知
1、请您严格配合医院的预检分诊制度
(1)医院在各开放门口分别设置了入口与出口,请您遵守出入口进出规定,按指示进出医院;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均需经过我院设置的发热预检分诊处分诊。
(2)请您主动如实告知医护人员以下事项并遵循其指导与建议:
A、发热(37.3度及以上)。
B、就诊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就诊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c、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D、其他可疑不适症状及情况。
(3)在就诊期间医务人员会优先接诊急危重症患者,请您理解并配合。
(4)在就诊过程中需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以避免患者二次聚集。请您配合并服从医务人员安排。
2、如无特殊情况,只允许1名陪同人员随行。具有上述第1条中(2)条内任何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3、就诊时病员及陪同人员均需佩戴好口罩,未佩戴口罩者谢绝进入门诊医疗区域;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如非治疗及检查需要,不要摘下口罩。
4、请实名就诊,挂号时出示诊疗卡、身份证或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正确告知手机号码等信息。
5、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内。
住院期间告知
1、请严格遵守病区陪护管理制度:
(1)住院期间只允许留一名陪护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加留陪护人员时,由主管医师、护士长共同商榷后决定。
(2)住院期间病员、陪护人员均需佩戴好口罩,未佩戴好口罩者不得进入医疗区域。
(3)陪护人员需固定,不可随意更换及外出;如因特殊情况需外出,应向医护人员报备并经允许后才能外出并佩戴好口罩。
(4)疫情防控期间,无特殊情况,请勿探视。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来院陪护及探视:
A、发热(37.3度及以上)。
B、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c、两周内曾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D、两周内有发热、干咳,身边有多名人员有类似症状。
E、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2、病员及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及相关信息登记。
3、病员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病区,不要串病房聊天。
4、病员及陪护人员如有发热(37.3度及以上)、畏寒、咳嗽、腹泻等其他不适症状时,请及时告知病区医护人员。
5、住院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勤洗手,预防感冒。
其他告知
1、如有发热患者就诊请按我院预检分诊人员引导在门诊楼西侧发热门诊就诊,进一步排查相关情况。
2、急危重症患者请告知我院预检分诊人员进行安排。
以上所述事项,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风险,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